轉發:關于開展2015級本科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及學籍工作的通知

浏覽量:877 發布時間:2015-11-02

各學院(部):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5]54号,見附件),為做好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學籍電子注冊工作,切實保護學生權益、維護高等學校辦學秩序,現将2015級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有關學籍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做好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工作

1.各院(部)須指定新生入學資格複查負責人(下稱複查負責人),負責本院(部)新生的入學資格複查工作。杜絕派學生審核新生入學信息及資格的現象。

2.領取新生錄取名冊、借用身份證識别儀

各院(部)複查負責人請于922日前,到教務部教學運行處學籍管理科(東校區淩雲樓417室)領取《伟德bv2015級本科生錄取名冊》(下稱《錄取名冊》),并借用身份證識别儀。聯系人:劉建偉老師;電話67165091

3.複查内容

1)認真核查新生招生錄取信息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各院(部)要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紙質檔案、錄取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核查。

為加強該項核查工作,各院(部)須組織全體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等,由複查負責人在身份證識别儀上,逐一驗證新生身份證信息是否合法;同時核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證是否與教務部所發《錄取名冊》中的照片、身份證号一緻等。經審核、比對無誤的,由複查負責人在《錄取名冊》尾頁簽名确認,并加蓋學院(部)公章,于928日前,與身份證識别儀一并交還學籍管理科。核查中如發現照片、身份證等重要信息與新生本人不符的,請寫入院部核查報告中,以便學校相關部門進一步核查。

2)各院(部)須對錄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顧的新生、自主招生錄取新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進行複核。

3)有關院(部)須組織專家組,對藝術、體育專業或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複測。

4.報送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報告

請各院(部)就複查工作的組織、複查内容、複查結果、有無問題等,形成《院(部)2015級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報告》,于928日前報至教務部教學運行處學籍管理科(東校區淩雲樓417室)。

二、認真做好新生學籍工作

為按時完成教育部和省教育廳對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要求,以及及時為新生制作學生證、建立電子學籍卡,請各學院(部)做好新生的以下學籍工作:

1.各學院(部)教務老師請于925日前(周五),根據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報送以下材料至教務部教學運行處學籍管理科(東校區淩雲樓404室):

對在學校規定的新生報到日期兩周内仍未到校報到的新生,報送對其進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的報告。報告格式見教務部主頁“相關下載”内,報告内容須寫清聯系學生和家長的過程、學生放棄入學資格的原因等;

對服義務兵役(以入伍證明為準)、因病(以校醫院的新生體檢結果為準)等原因,需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報送《本科生保留/恢複入學資格申請表》(空白表見教務部“相關下載”内),為學生保留随下一年新生入學報到的資格。

2.組織新生完成學生園地的學籍信息填報工作

請學院(部)組織全體新生,最遲于928日(周日)前,登錄學生園地http://xk.suda.edu.cn),在“信息維護→個人信息”中,核對、準确填寫個人信息(所有信息必填,不得有空白),并務必點擊頁面下方的“提交”按鈕予以保存。請注意:

1)填寫信息過程中,需邊填寫邊點擊提交按鈕予以保存,直至全部信息填完并成功保存。否則可能會因您在線時間過長,導緻不能成功保存所填信息。

2)“家庭地址、籍貫”須按戶口簿内所示信息填寫;

3“火車終點站”請填寫家庭所在地的最近火車站站名。該信息為寒暑假确需乘坐火車往返蘇州至家庭所在地的學生必填,不坐火車者填寫“否”。火車終點站信息将由教務部專人逐一寫入新生學生證内頁所貼的火車票優惠卡中,供購票、取票時鐵道部查詢使用,不填或填錯者,責任自負。

4)請各院(部)教務老師于學生填寫時間結束,在教務管理系統的“學生管理 → 學籍管理 → 信息維護”中,查詢出2015級新生名單,分别點擊“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導出并檢查學生填報數據,及時通知填錯、未填完整的學生完成填寫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見校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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