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bv伟德bv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方案

浏覽量:1495 發布時間:2017-09-26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和《伟德bv關于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與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複試工作原則及獎勵政策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有較明确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6、被錄取的推免生在讀研期間,學業獎學金第一年享受一等及以上獎學金。經導師和學院推薦,可優先申請碩博連讀,可優先推薦國家公派留學項目、參加國内的學術會議和赴國外參加學術交流活動。

二、複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接收推免研究生的複試工作在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

2、按學院建立複試小組,各複試小組由責任心強、辦事公正、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導師組成,每組至少5人。同時配備1名工作人員擔任複試小組秘書,做好記錄工作以及有關材料收集工作。有親屬參加與本人複試工作範圍相關的學科、專業複試的導師,不得參加本次複試工作。

3、精心組織,規範操作,做好保密、分組、記錄等工作,保證複試的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範、有效。

三、複試驗證

1、複試前,由學院對候選人進行嚴格資格審查。未經我院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候選人,一律不得參加複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候選人,由研究生秘書以電話的方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認推免的考生。

2、推免研究生候選人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在校曆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及其他證明學術能力和潛力的材料。

3、推免研究生候選人必須保證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确性。一經發現并查實候選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确,将取消推免研究生候選人的複試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将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四、複試的形式、内容、記分

1、複試由專業理論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兩部分組成。

2、總分:100分。其中專業理論筆試占40%,綜合素質面試占60%

3、綜合素質面試主要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面試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本人學習情況)、科研經曆、思想狀況、對原來所從事學科前沿的了解和對報考研究方向前沿的了解程度、思維的敏銳性、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學術思想、相關實驗技能、總體評價等内容。

4、每位複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

五、複試的地點、時間、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複試地點、時間

報到時間

報到地點

複試時間

複試地點

9299:00-12:00

東區文輝樓215

929日下午、930

東區(報到時具體公布)

2、聯系方式:0512-67162123

六、錄取辦法

1、錄取的基本要求是複試成績≥60分,根據複試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如複試成績相同,則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錄取。

3、不參加複試者,不得錄取為碩士研究生。

七、其它

1、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資格審核确認、報考、錄取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内到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本人注冊基本信息、網上報名并全部網上繳費(未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推免資格)确認複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考生網上報名專業與參加複試專業及拟錄取專業必須完全一緻。

2、考生可以接受多個複試通知,但隻能接受一個待錄取通知,24小時内未同意待錄取的推免生視為放棄推免資格

3、實行領導小組負責制。各複試小組實行集體把關、組長負責制的原則。

4、對複試中出現的争議,考生可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提出申訴。若再有争議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必要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向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報告并由領導小組作出裁決。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過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織複試小組進行複議。

5、嚴格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号),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開展推免工作的,按照招生違規行為的相關處理規定對招生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将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6、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複試規定以及弄虛作假的個人,将根據不同的情況和性質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招生與複試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違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等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依法嚴肅處理。

7、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咨詢電話:0512-67162123,郵箱:xyang@suda.edu.cn

舉報電話:0512-67163273,kwang63@163.com

          0512-67163373,dengguolin@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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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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